娄星区统计局:出台绩效考核办法 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4-27 09:25 来源:娄星区统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近期,娄星区统计局下发文件《娄星区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根据区委、政府和区绩效办要求,为加强全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统计局工作绩效,经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党组讨论研究、区领导审批,《娄星区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顺利出台。根据办法,区统计局绩效考核实行“月度绩效评估”与年终“综合评议”结合的办法,总分100分。月度绩效评估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建设、遵章守法和作风建设、工作业绩等三个方面。综合评议包括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价两个方面。同时,根据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个人的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娄星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健忠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绩效考核的意义;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把绩效考核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奖优罚劣、严格兑现,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要以办法出台为契机,严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全局工作开展。
(供稿:李亮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