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所辖的一区二市二县是从原邵阳市划分出来的,在此之前,它们的建制和隶属也一直随历史的风雨而反复变化。境域春秋战国时期属楚。秦置相南县,西汉属长沙国,三国时分属衡阳郡、昭陵郡,隋属长沙郡,唐、五代、宋朝分属潭州、邵州,元代分属天临路、宝庆路。明、清分属长沙府、宝庆府。民国元年(1912),属长宝道,民国3年,改为相江道。民国11年(1922),取消道制直属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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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将邵阳地区析置涟源、邵阳两个地区。涟源地区辖新化、新邵、邵东、双峰、涟源5县和冷水江市,地区机关驻娄底镇。同年11月,成立涟源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改称涟源地区行政公署。
1980年7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娄底市,将涟源县的娄底镇和杉山公社的东风、民福大队及西阳公社的方石、水洋大队、百亩公社的思塘大队划入该市行政区域。1982年12月,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1983年7月,湖南省调整行政区划,将娄底地区的邵东、新邵2县划给邵阳市管辖,是年,娄底地区辖3县2市。1987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娄底地区,成立地级娄底市,原县级娄底市改为娄星区,从此,娄底崛起湘中,辐射三湘,开始了新的历史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