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04:11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农普办: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农业普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普查不入户登记、代填代报普查数据、干预普查机构和人员独立普查、无依据修改普查表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农业普查中的数据造假作假实行“零容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干扰执法检查。 国务院农普办 2017年3月24日 分享到: 0 【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