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暨综合试点现场培训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03:45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娄底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顺利推进娄底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娄底市农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10月18日至22日在娄底市召开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暨综合试点现场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6年10月18日至22日。
二、 会议地点
娄底市418华天大酒店。
三、会议内容
1.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18日15:30-17:30)
2.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培训会议(19日-20日)
3.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会议(21日-22日,地点设娄星区万宝镇石埠村)
四、参会人员
(一)参加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人员
1.市“三农普”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和市统计局班子成员;
2.各县市区农普领导小组组长;
3.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农普办主任、业务组组长、业务骨干、数据处理组业务骨干(5人);
4.各乡镇(含涉农街道办事处,下同)农普办主任、业务骨干(2人);
5.试点乡镇农普业务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二)参加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培训会议人员
1.市农普办业务人员;
2.各县市区农普办主任、业务组组长、业务骨干、数据处理组业务骨干;
3.各乡镇农普办主任、业务骨干;
4.试点乡镇农普业务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三)参加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会议人员
1.市农普办业务人员;
2.各县市区农普办主任、业务组组长、业务骨干、数据处理组业务骨干;
3.试点县农普业务人员;
4.试点乡镇农普业务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五、上报材料
请各县市区农普办在报到时提交1-9月份工作总结(纸质版8份),主要内容包括:
(一)普查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地方政府是否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的要求组建了普查领导和办事机构,是否建立了相应普查规章制度,是否落实了普查工作责任制;各级农业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二)普查经费落实情况。各级地方政府是否落实本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是否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经费纳入预算中,是否已落实乡镇(街道)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三)普查其他工作准备情况。是否落实普查办公条件等保障措施;数据处理机房条件和配套设备是否到位;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情况;乡镇、村级基层农业统计台账完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携带4台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DA)和农普领导小组公章。
2.各县市区农普办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电话)于10月14日前报市农普办。联系人:何永妍,传真:0738-8313421,电子邮箱:ldsnpb@163.com。
娄底市418华天大酒店地址:娄底市长青中街4号(娄星区政府对面),电话:0738-8418888。
附件:一、娄底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参会人员
二、娄底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培训会议报名表
娄底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