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4 10:09 来源:综合科 【字体: 大 中 小】
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娄各有关单位,娄星区统计局,新化县政府办,双峰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发改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局湘统函〔2017〕号文件精神,做好201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公报框架与主要内容
统计公报框架与全省基本保持一致,包括综合,农业,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和物价,对外经济和旅游,交通和邮电,财政、金融和保险,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和体育,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十二部分。统计公报要充分反映2016年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二、统计公报发布时间及要求
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属在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公报指标数据的收集和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并按附件中公报指标的分工(请注意指标的计量单位),将文字材料和数据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7年2月20日前发送到市统计局的对应科室。各单位可根据报表制度的变化,对参考指标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最新发展情况。
市统计局各有关科室要按公报指标的专业分工,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统计公报指标数据和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统计公报指标数据和文字材料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7年2月20日前交综合核算科。
各县市区2016年统计公报及指标数据表于2017年3月3日前上报市统计局综合科。3月8日前市统计局将集中向《湖南统计信息网》投稿,并依法对外公开发布。
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联系人:肖泉;
联系电话:0738-8260779,15973842046;
邮箱:568072554@qq.com。
附件:2016年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参考指标
娄底市统计局
2017年1月12日
